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结果公告

2025-08-11 10:30:16    浏览:10
核心摘要: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29089预算金额:3900000.0000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项目经办人:廖容容项目负责人:徐腾辉

一、项目编号:Z2025-849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梅州市韵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刁坊镇周兴村维子下38-1号 下浮率: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类(梅州市韵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其他服务 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即在每一次的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由采购人召开党组会议,根据中标供应商配送服务质量和满意度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周期合同。 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凯彬(采购人代表)叶嘉李家琦蔡志辉刘彩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行定额收费,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2)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采购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4)中标供应商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3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梅州市韵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8.80 35.00 9.14 92.94 1 1
德宝供应链管理(东莞)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6.60 35.00 8.76 80.36 2 2
梅州市绿粮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40 31.00 8.90 77.30 3 3
广东省万家欢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8.00 29.00 10.00 77.00 4
梅州市领鲜天下贸易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60 26.00 8.76 67.36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宁市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205国道秀塘围

联系方式:0753-3236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13层1315号

联系方式:0753-2390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

电  话:0753-2390068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202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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