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11-2022-00488
项目编号:0724-2201D82N1699
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采购食堂服务和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21,900.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标的及最高采购限价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 |
1 |
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 |
人民币111.79万元 |
1年 |
2 |
食堂服务 |
人民币20.4万元 |
1年 |
备注:1、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预算金额111.79万元,为固定报价金额。食堂服务最高采购限价20.4万元,投标人食堂服务报价不得高于20.4万元,否则为无效投标; 2、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每月按实际用餐人次结算; |
详细技术规范以用户需求书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预算资金包括各种人工费用、物料费用、管理费用、不可预见费、税费等。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服务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食材及物资配送服务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29日 至 2022年05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20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23号新一城商业中心2幢701室
(1)领购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00至17:30(北京时间)领购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QQ、搜狗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a.登录。在国e平台完成登录以及自荐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首页“用户指南”);
b.购买。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是否需要纸质标书”请选择“是”,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c.支付。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d.如需兼投多个子包,请重复以上b-c步骤;
e.下载发票。购标订单完成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可在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一般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备注:国e平台技术联系人:叶小姐020-37860671,李先生020-37860665,叶小姐020-37860669。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采购活动监管部门: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汕头市金新路109号
联系方式:0754-88318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彩云、戴琨琳、马倩升
电 话:020-37860531、020-37860521、0754-8886097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9日
附件下载:N1699采购协议.pdf
附件下载:0724-2201D82N1699.pdf
3秒快捷登录,享免费下载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