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配送标)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万江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06-22 08:44:40    浏览:1342
核心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万江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DG-22-15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万江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9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1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万江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

1家

请参阅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91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的试用期为两个月,在服务期的前两个月内,中标人的考核成绩须均达到一般或以上(即76分或以上),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更换服务单位。如服务期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总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表[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磋商响应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1日  至 2022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方式:现场领购,建议投标人领购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以便核实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3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769-22887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李小姐0769-23663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  0769-2366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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