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NHZFFW20220701Z
项目名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970.2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序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或服务要求或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包组1 |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和人员管理外包 |
食材采购与配送 |
1 |
项 |
330万元 |
人员管理外包 |
1 |
项 |
116.24万元 |
||
包组2 |
特勤大队饭堂食材采购与配送 |
食材采购与配送 |
1 |
项 |
274万元 |
包组3 |
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饭堂食材采购与配送 |
食材采购与配送 |
1 |
项 |
250万元 |
注:(1)投标人应对所投标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同一个供应商可以参加1个或多个包组的投标,但不可以兼中。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时按照各包组的顺序先依次推荐各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再依次推荐各包组的第二和后续排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成为前序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参与后续包组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整体预留专门面向的采购包:本项目3个包组都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供应商应为符合各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包组1行业为:餐饮业,包组2和包组3行业为: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机构授权的,总机构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仅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仅适用于自然人)。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包组)投标。为本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包组)投标。(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整体预留专门面向的采购包:本项目3个包组都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供应商应为符合各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包组1行业为:餐饮业,包组2和包组3行业为: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 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包组1的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主体业态须含有: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至 2022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获取
方式:1.所需资料: (1)《购买文件登记表》扫描件(须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账户: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400143190305023271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松园支行,备注:供应商单位名称0701Z标书费) 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bzy2021233@163.com),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购买文件登记表》上所填的邮箱。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邮件方式发送到投标人在《购买文件登记表》中所填邮箱地址。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三)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四)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五)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提供在广州市内检测的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穗康码绿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未显示去过中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的地方)进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463号
联系方式:020-38766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层1503室
联系方式:李工020-32330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20-32330230
附件下载:委托协议.pdf附件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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