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RZ22-B10083
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服务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项目预算 |
服务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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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配送、食材加工管理,及现场驻场工作人员6名,其中管理员1名、主厨1名、副厨1名,其他厨房工作人员3名。 |
94万元 (其中管理服务费37万元、餐费57万元)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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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管理服务费最高限价37万元,投标人管理服务费报价不得高于37万元,否则为无效投标;餐费57万元,为固定报价金额。 2、餐费每月按实际用餐人员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② 提供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③ 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2022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 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④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⑤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适用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3日 至 2022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五维电子产业园1号门,SOHO电梯634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五维电子产业园1号门,SOHO电梯6楼63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环路16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 13929628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润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五维电子产业园1号门,SOHO电梯6楼634
联系方式:谢女士 0754-87272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 0754-8727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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