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配送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12-01 08:49:21    浏览:830
核心摘要: 2023年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2002424

项目名称:2023年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服务)需求

备注

2023年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包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注: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注册操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0日  至 2022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21208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21210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zfcg/bszn1/content_203163.html )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十三层AH。质疑咨询电话:0755-82949699。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www.szzfcg.cn/)和(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

联系方式:闫琛 0755-83916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联系方式:张斐 0755-8294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斐

电 话:   0755-8294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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