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ZB2022-ZC-056FG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62,2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62,24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62,24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见投标格式) 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 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 (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函》(见投标格式)。
(3)投标人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且该证所载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05日 至 2022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作无效处理。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作无效处理。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
地 址:港昌路123号
联系方式:0756-8133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铖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之一
联系方式:0756-2189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畅
电 话:0756-2189002
珠海铖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5日
附件下载: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2120503).zip
附件下载: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附件下载: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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