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配送标)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幼儿园2023年食堂主副食(非八大类)配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2022-12-13 08:44:19    浏览:810
核心摘要: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幼儿园2023年食堂主副食(非八大类)配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B202212293—LLYEY0003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幼儿园2023年食堂主副食(非八大类)配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72.90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90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需求

备注

1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幼儿园2023年食堂主副食(非八大类)配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1.0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提供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食品经营信息备案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2投标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3投标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4投标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5投标公司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6投标公司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至 2022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方式:现场获取并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请投标人于截标3日前提出,并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52zhaobiao.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幼儿园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育才路2号

联系方式:林主任/15919478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346号5楼(坪山区华致名酒库楼上)

联系方式:曾工/0755-28828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  0755-28828618

附件下载: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幼儿园2023年食堂主副食(非八大类)配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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