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配送标)清城区人民法院本部及横荷、源潭人民法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2022-12-21 08:51:39    浏览:709
核心摘要: 清城区人民法院本部及横荷、源潭人民法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MR-CG2022017

项目名称:清城区人民法院本部及横荷、源潭人民法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城区人民法院本部及横荷、源潭人民法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清城区人民法院本部及横荷、源潭人民法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所属期为2022年8月份起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所属期2022年8月份起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属地有关政策实施,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2年8月份起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人民法院本部及横荷、源潭人民法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人民法院本部及横荷、源潭人民法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20日 2022年12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清远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连石管理区龙镇村2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松涛西一街2号

联系方式:0763-3392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连石管理区龙镇村27号

联系方式:0763-3329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丘伟龙

电  话:0763-3329986

清远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清城区人民法院本部及横荷、源潭人民法庭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文件(2022122001).zip
附件下载:供应商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下载:食材供应考核评分表.docx
附件下载: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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