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配送标)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2-06 10:12:34    浏览:761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CG2023005

项目名称: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中心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12,9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中心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9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合同包2(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东城所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4,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东城所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合同包3(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桑园所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桑园所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合同包4(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板桥所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板桥所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合同包5(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立新所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6,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立新所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合同包6(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同沙所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同沙所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见招标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见招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中心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注:1、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2(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东城所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注:1、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3(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桑园所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注:1、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4(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板桥所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注:1、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5(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立新所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注:1、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6(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同沙所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注:1、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中心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3)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2(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东城所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3)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3(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桑园所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3)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4(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板桥所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3)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5(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立新所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3)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6(东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同沙所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见招标文件格式)。

(3)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03日  2023年02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61号街道办事处2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调整如下:(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2)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9.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10.供应商应按正常流程进行解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开通授权上传功能(即授权供应商在其客户端上传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获得授权后应该及时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如供应商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可提前登录云平台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咨询电话:020-8869658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  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东路12号

联系方式:0769-23082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东城区政府旁)

联系方式:0769-22113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0769-22113229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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