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物业管理)平逸豪庭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02-06 10:33:05    浏览:811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平逸豪庭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雍翠园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惠住物招嘉实[2023]第001号

项目名称:平逸豪庭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 30375m2,总建筑面积约 122342.17m2,其中,住宅 489套,住宅建筑面积约 642330.01 m2,商业用房面积约 11400 m2,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约 203.05m2,其他物业面积约 100.94 m2,地下建筑面积约  45508.01 m2,停车位693个(室内停车位 693个,室外停车位个),建筑容积率为 2.5 ,建筑覆盖率为 28.7%,绿地率为 25.3%。

合同履行期限:自《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业主大会成立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和独立于招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符合《惠州市物业管理活动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其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惠州市物业管理活动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8.物业服务企业须在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注册;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招标人依法确定的其它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4日  至 2023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雍翠园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雍翠园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6)能充分证明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者欺诈,一经查实, 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申请人须按以上资料顺序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封面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每页均需盖有投标申请人法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同时须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核查

其他事项

 1. 本项目采用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本项目的各项招标投标活动,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3.  与招标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物业服务企业以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物业服务行为不得发包给其子公司实施,但可以由其分公司承担。

 4. 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5. 本次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附件:物业服务项目投标报名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小区内张贴、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和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hzjszb.com/)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青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青路8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18003012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方式:叶小姐 0752-2766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  0752-276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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