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配送标)珠海金湾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食材配送(第二次)

2023-02-06 17:02:21    浏览:706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GK2022186FW

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5.225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225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包组为合同包3珠海市金湾区红旗消防救援站配送点):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

3-1

其他服务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消防救援站配送点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52,259.00

1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6)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7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9〕273号)要求,当采购人有扶贫采购任务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针对政府扶贫帮扶单位的自产农产品进行采购或采购人针对政府扶贫帮扶单位的自产农产品自行采购(采购额度比例不超过30%),本项目中标人须按采购人实际情况及要求进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投标人为自然人地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7)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6日  至 2023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

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购买标书联系方式:郭小姐、0756-2605515、2605515@163.com)。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07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报名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铭东路576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13570606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407室

联系方式:0756-2605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 话:  1368034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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