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二、2023-VGBSBF-F3451
项目名称:桂林市永福县某单位食堂主副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单位就桂林市永福县某单位食堂主副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报价。
- 项目名称:桂林市永福县某单位食堂主副食材采购
- 项目编号:2023-VGBSBF-F3451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供货商应保证主、副食品优质、卫生,并按时配送。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仅供参考,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三)供货时间:具体按采购人规定的供货计划(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四)成交数:根据评审结果按照成交候选人排名选取1家供应商为成交人。
(五)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交货地点:广西桂林市永福县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中无较大数额罚款;在军队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
(四)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或合资企业。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 2 月 13 日至 2 月 15 日(09:00—12:00, 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
(三)发售方式:
1.现场购买或邮购谈判文件:邮购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将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审核(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gszbgl@163.com,须附上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由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行:桂林银行桂林市文明路支行
账号:6600 1200 4577 3000 10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1.4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或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5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1.6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2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谈判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377317933
地 址:桂林市永福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工
电 话:0773-2801156
地 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中无较大数额罚款;在军队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四)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或合资企业。(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至 2023年0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
方式:1.现场购买或邮购谈判文件:邮购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将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审核(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gszbgl@163.com,须附上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由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桂林市永福县
联系方式: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377317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侯工 电 话:0773-2801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 话: 0773-28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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