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282-TYXY-G2023-0003
2.项目名称:靖江市行政中心(含联检大楼)食堂服务项目
3.预算价:279.6万元/年,838.8万元/3年;
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3年,报价按一年计算,合同期内不再调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当月或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无须提供)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当月或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无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包括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的《声明函》)。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针对本条款的企业进行采购。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确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可前往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靖江市同康花苑北区D-2-11)获取文件。
办理时间:工作日2023年2月21日-2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 报名按以下方式:
①现场报名(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邮件报名(邮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拟投标标段,另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邮箱地址:783867310@qq.com)
3.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江市政务中心商务A楼3楼)开标二室
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以靖江实时防疫政策为准,供应商由于此条原因未能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靖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滨江新区阳光大道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方 式:0523-89180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同康花苑北区D-2-11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方 式:15861005240
附件:靖江市行政中心(含联检大楼)食堂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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