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3JC018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一项 |
一年 |
2.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如有更新,以最新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必须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489号3座2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489号3座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邮箱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3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汇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咨询电话:0757-81993027。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标书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请备注018+单位缩写),汇款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银行账号:392060100100155323
-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招标发售登记表word版(详见附表,内附付款凭证,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南平街33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757-88660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方式:陈小姐 0757-81993027、0757-81279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757-88660990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023.docx |
3秒快捷登录,享免费下载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