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B2D02116167635945545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12.8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 |
1家 |
请参阅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
2,128,8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服务期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总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本项目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磋商响应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须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8号华凯广场A座211室
方式:现场领购,建议投标人领购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以便核实报名信息的准确性。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汇一城3号楼1508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3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769-22887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汇一城3号楼1508室
联系方式:李小姐0769-28056866-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 0769-2805686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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