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配送标)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食材及配送服务

2023-03-30 16:18:56    浏览:466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Z202303C406

项目名称: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食堂食材及配送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分公司投标,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30日  2023年04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30:00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60号

联系方式:020-82112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

联系方式:020-87564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先生

电  话:020-87564924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我要定制标书

定制咨询

定制热线13794936041

最新项目

关注“团餐帮帮”公众号,随时接收招标信息
免责声明
• 除非特别注明,所载内容及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首页
联盟
下载
我的
  • 账号登录

手机短信方式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