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ZFCG2023014
项目名称:采购饭堂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32,92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采购饭堂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232,921.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饭堂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32,921.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当实际配送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或合同履行期限结束之日起则停止配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饭堂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1)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参加本项目,必须与小微企业以分包形式参加本项目且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28%或以上,且预留给小微企业的家数不超过两家。【注:如供应商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承接的,则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应具备上述“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同时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详见《分包意向协议》(见磋商公告附件)。】
(2)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可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 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
(3)供应商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且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见磋商公告附件),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接受分包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否则不予认定。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注:如供应商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承接的,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须由分包各方各自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饭堂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件;但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须同时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8日 至 2023年04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佛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助推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佛扶办〔2019〕28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联系方式:0757-85633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2栋1001之二单元
联系方式:0757-81851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57-81851689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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