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配送标)深圳财政局职工食材配送采购(B包)

2023-04-27 16:53:38    浏览:463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深圳市财政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B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3000801

项目名称:深圳市财政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B包)

预算金额:177.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服务)需求

深圳市财政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B包)

一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3. 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注: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注册操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至 2023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3年05月04日17: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3年05月06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zfcg/bszn1/content_203163.html )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十三层AH。质疑咨询电话:0755-82949008。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www.szzfcg.cn/)和(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自动生成的文字,不适用于深圳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章 第二十八条 (一)“招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十日前公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因此,深圳政府采购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

联系方式:陈工0755-83938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联系方式:杜经理0755-82949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经理

电 话:  0755-8294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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