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R023FCG0308PN
项目名称:普宁市公有房产事务中心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普宁市公有房产事务中心食材配送项目 |
1项 |
500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商须为满足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度或季度财报;(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6、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至 2023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2到4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xiangrun.com)。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公有房产事务中心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663-2926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祥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普宁市食品工业总公司办公楼西起第二间至第七间
联系方式:陈先生,0663-2864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663-2864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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