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配送标)宜春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

2023-05-11 10:07:25    浏览:454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宜春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件或现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青云名仕花苑B栋11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MHA-F1003

项目名称:宜春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服务期

备注

1

宜春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1

90万元 /年

服务期3年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备注:1.中标单位负责免费送货。2.送货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内甲方指定地点。3.本期供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服务期采用1+1+1模式,1年合同。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1年,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3、本项目为不带量公开招标,不设保底金额,按实结算,具体数量以每周期招标人提供的需求计划表为准,预算(报价)应包含税费。

合同履行期限:本期供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服务期采用1+1+1模式,1年合同。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1年,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至 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或现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青云名仕花苑B栋11楼 )

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等详见附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青云名仕花苑B栋11楼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春某单位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 18979510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青云名仕花苑B栋11楼

联系方式:张女士 0795-3689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827056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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