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23055FW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3-2024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7,139.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3-2024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7,139.9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2(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7,139.92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首次签订服务期为一年的采购合同,每个服务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和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参与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 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3-2024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3-2024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投标函》格式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15日 至 2023年05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1号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作无效处理。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投标人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请各参与本项目开标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
联系方式:0756-7266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
联系方式:15999942619、13798982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琳琳、莫茵
电 话:15999942619、13798982427
广东格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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