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承包标)金湾区残疾人联合会(金康园)食堂服务

2023-05-22 10:06:11    浏览:596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珠海市金湾区残疾人联合会(金康园)食堂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或通过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ZB2023-ZC-016FC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残疾人联合会(金康园)食堂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661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661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市金湾区残疾人联合会(金康园)食堂综合管理服务。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简要技术需求:本项目主要为采购人提供食堂烹饪和管理服务,确保采购人食堂的就餐需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要求: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鉴于采购方已就“金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金康园)盘活方案”向区政府进行请示,但至本次采购时还未收到区政府的相关批示。在区政府作出相关批示后,采购方有权根据区政府的批示随时终止与供应方签订的合同,不作任何补(赔)偿,供应方必需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但采购方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供应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许可证主体业态应含有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 (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须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至 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或通过邮件方式

方式:供应商应登填写《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后盖章,连同《缴纳标书款凭证》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fbaoming@126.com)。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珠海铖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紫荆支行,账号:44354301040017992。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756-218818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玉龙一路302号

联系方式:0756-7264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铖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

联系方式:冯越 0756-2189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越

电 话:  0756-218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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