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D230307009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品目名称:餐饮服务
2.标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食堂服务
3.标的数量:1项
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采购1名供应商,提供机关食堂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含食材采购及保管、食材加工、食堂日常管理、就餐服务等)。服务要求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资金来源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7万元。该预算金额为合同暂定金额,最终以中标单价按实际用餐人次结算,具体结算方式详见用户需求书。中标单价包含人员劳务费(含购买各类保险、各类福利等)、食材采购、管理费、厨余垃圾回收处理费用、耗材费、税费等一切与项目有关的费用。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服务。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相关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项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截图打印。)(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3〕2号)的相关政策,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要求:作为采购执行主体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通过“832平台”(账号由采购人提供)完成采购人年度食堂食材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任务(具体采购任务金额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的,中标人须完全执行相关政策及采购人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提供该承诺函原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投标人须符合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3)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企业如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3日 至 2023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84号9栋珠海地质大厦6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84号9栋珠海地质大厦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2、购买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至招标代理处填写《登记表》,缴纳标书款,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ap@hxdgcgw.com),并致电: 0756-2297373-818、13411355911。收到上述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梅华西支行
户名: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354201040014710
3、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需同时在登记表中提供开票信息,发票在开标现场领取。
5、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金鸡路135号
联系方式:郭工,0756-2635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84号9栋6楼
联系方式:陈潇雨,0756-2297373-818、13411355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潇雨
电 话: 1341135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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