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TH2023013
项目名称:广东省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2023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9.136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服务内容:广东省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2023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 相关要求:
包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服务地点 |
备注 |
A |
广东省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2023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至 2023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幢3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幢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为了便于统计,建议投标人提供如下有效的证明材料:
1.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购买标书须提供,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6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1)上述证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须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莞长路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幢3楼
联系方式:李小姐、裴先生 0769-23167226/23167228转8001、转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裴先生
电 话: 0769-23167226/23167228转8001、转8016
3秒快捷登录,享免费下载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