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配送标)中山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

2023-06-29 11:30:13    浏览:471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X-23B6073

项目名称: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2023年-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 2(年) 详见采购文件 3,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从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份额面向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为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的,须提供《分包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将40%或以上份额分包给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完成(《分包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递交响应文件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2023年07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5.开评标有关事项:

⑴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⑵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⑶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⑷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⑸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⑹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中山市小榄镇裕洲路61号

联系方式:0760-22838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14层03单元

联系方式:0760-88897363、88898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林先生

电  话:0760-88897363、88898335

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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