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GGK202307023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沙凤小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 |
中标人数量 |
1 |
广州市白云区沙凤小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之三洪都大厦A栋19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之三洪都大厦A栋19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11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之三洪都大厦A栋190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白云区沙凤小学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中元里大街36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020-81353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之三洪都大厦A栋1901
联系方式:黄小姐、吴先生, 020-31653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吴先生
电 话: 020-31653831
附件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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