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DZXFW23011
项目名称:广州监狱警察职工餐厅食材原料等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项目(2023-202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警察职工餐厅食材原料等物资采购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广州监狱警察职工餐厅食材原料等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至2025年8月,自合同签订后生效,项目采购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采购方对第一年的食材供应情况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警察职工餐厅食材原料等物资采购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50.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则不允许再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警察职工餐厅食材原料等物资采购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中标后不准转包给其他法人或个人,响应面向中小企业政策的分包除外。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清单中的各大品目类型(如: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等)。
(5)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模版(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至 2023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评标有关事项特别提醒与告知:
⑴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⑵请投标人按“远程电子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咨询电话:400-1832-999、0750-3501903。
⑶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请特别注意本项目因采购人资料归档需要,各潜在投标单位需额外提交纸质标书(具体数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正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提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处:“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新闻中心自编号B座15楼,菲达朱工,020-34968265”,快递外包装请备注xxx项目标书。以便我司工作人员及时查收。或亲自将纸质标书送达亦可。如联系不上本座机,请邮件至2592795389@qq.com 朱工。
⑷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⑸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⑹开标/唱价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⑺投标人应按正常流程进行解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开通授权上传功能(即授权投标人在其客户端上传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人获得授权后应该及时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一致)。如投标人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投标人可提前登录云平台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咨询电话:400-1832-999、0750-3501903、020-83523973、020-83523967。
(8)货物说明一览表和公平竞争承诺书等相关文件模版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广州监狱
地 址:广州市西村南京路14号
联系方式:020-26283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新闻中心自编号B座18、19楼全层
联系方式:020-34968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20-34968265
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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