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配送标)广州番禺税务局食材采购

2023-07-19 15:55:13    浏览:616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140G2073F0631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98.9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98.9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4个包组,每个包组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共确定4家中标供应商。本项目4个包组可兼投不可兼中。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组同时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包组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包组1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局机关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29.43万元

729.43万元

包组2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10.42万元

710.42万元

包组3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市桥税务所(含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沙湾税务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石碁税务所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89.04万元

689.04万元

包组4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大石税务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南村税务所、番禺区税务局钟村税务所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70.03万元

670.03万元

服务期限:2年,从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提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上述网站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2年,从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组1: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包组2: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包组3: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包组4: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全部服务的承接方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②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售价:300元/包组

1.获取招标文件(需在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

(1)现场获取: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报名登记表》到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访问我司网站:http://www.zhongyaodaili.com在“报名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

(2)邮件获取: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连同汇款单据(以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yzb888@qq.com,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帐或未按时办理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13802940460)。

获取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收款人: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南村支行

账  号:3602070409200178179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企业信息,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3.本项目各包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③《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盛泰路3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9号5楼)

联系方式:钟工,18819228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 话:  1881922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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