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68-2346ZD890F
项目名称:2023-2025年深圳海关惠州地区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段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预估用餐人数 |
标段一 |
惠州海关本部、淡水办事处 |
1项 |
350 |
标段二 |
惠州港海关 |
1项 |
150 |
标段三 |
惠东海关 |
1项 |
150 |
注: 1.本项目分成三个标段,标段一为惠州海关本部、淡水办事处,标段二为惠州港海关,标段三为惠东海关; 2.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标段一中标人,综合评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标段二中标人,综合评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标段三中标人。 |
2.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3.简要服务要求:为了做好深圳海关惠州地区各关食堂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拟对惠州海关本部、淡水办事处、惠州港海关、惠东海关各关食堂的主副食材料等配送的供货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合同履行期限:本标段服务期限为两年,采取一年一签合同的执行方式。本次合同自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之日起计算满一年或预算资金使用完毕。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试用期间,甲方按照《xxxx食堂食品配送单位月度考核细则》(详见附件)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经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任一月度考核得分<85分),在试用期结束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从其他两家中标单位中选择项目招评标时综合评分排名较高者签订合同至该年服务期限满为止。试用期满后,采购人各单位按照《XXX食堂食品配送单位月度考核细则》(合同附件一)进行季度统计考核,经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每季度平均月度考核得分<85分,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累计5个月月度考核得分<85分,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累计2个月月度考核得分<60分),采购人各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从其他两家中标人中选择项目招评标时综合评分排名较高者签订合同至该年服务期限满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3室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10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相关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三、获取招标文件”所述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提供“报名须提供的资料”(盖章彩色扫描件,形成一个PDF格式)发送至邮箱:339288519@qq.com进行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仅接受现金或对公转账),逾期不接受报名。
(2)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755-82786028(仅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相关咨询服务,其它投标事宜请联系下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3)报名成功条件:①供应商按要求提供“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②供应商正常缴纳标书费。相关事项均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前办理。
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zzdzb.cn/ “下载中心”);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副本扫描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请将以上资料盖章扫描后发至邮箱:339288519@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资料+供应商全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与杨女士联系确认核实报名资料及标书费到账情况,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后不退还相关费用,且不得更换报名项目信息。
3.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5914788210601
4.公示网址:(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深圳海关门户网(http://shenzhen.customs.gov.cn),(3)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zdzb.cn)。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其他事项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6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755-84394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李新琦 0755-82786018/82786038-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新琦
电 话: 0755-82786018/8278603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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