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FYZC-2023-98
项目名称: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食堂承包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9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共3层,每层1个食堂,共3个食堂,本次拟开设一、二楼分别为食堂1、食堂2,每层面积大约2400平方米。现食堂1、食堂2均为新启用食堂,需招标服务。
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二个食堂由二个不同承包商承办管理服务,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可以在 1 、2层2个食堂任何一个食堂自由选择用餐,食堂承包商需按学校规定负责教职工、学生日常及节假日用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采购内容: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食堂承包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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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中标人家数 |
服务期限 |
预估承包价(营业额) |
01 |
食堂01承包 管理项目 |
1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拟定2023年8月15日起至 2026年7月14日止 |
990万元(330万/年) |
02 |
食堂02承包 管理项目 |
1家 |
990万元(330万/年) |
注:预估承包价(营业额)以1300人计。本项目共采购2家食堂承包商(投标人)。采取投标人兼投但不得兼中的方式,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部分包组或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用一次评审定标方式,按照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至第2名作为包组01至包组0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3名投标人作为各包组第二中标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拟定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五)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投标人必须配备一名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证书,参与食堂承包人经营的食堂职工必须全员持有健康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
人委托报名的无须提供);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4、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证书;
5、有效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
地址:揭阳市揭东区第一初级中学
联系方式:刘先生 13925616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22栋7楼
联系方式:袁先生 0663-8899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 0663-889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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