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70-ZZ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此期间成交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册登记所在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22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
联系方式:0756-2613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正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市前山翠前北路264号商铺之六
联系方式:0756-2286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
电 话:0756-2286687
广东中正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1日
3秒快捷登录,享免费下载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