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CG2023047
项目名称: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小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供货期: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两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招标工作完成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第一个1年期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供货期间实行考核淘汰制,每月考核必须达到优秀,1年期合同到期后,接受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小学供应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达到优秀的经宅梧小学党组会、行政班子会研究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可续签第二个1年期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的,1年到期后则合同解除。
(2)服务内容包括: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小学食堂物料采购资格服务项目,分3个包组,具体如下:
包组 |
中标人数量 |
供货期 |
A包肉蛋类、蔬果类 |
1家 |
两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
B包 大米类、油、副食品类 |
1家 |
两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
C包 面包类 |
1家 |
两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
1)采购人作为本次项目的招标主体,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与下面单位(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小学、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幼儿园)分别签订合同
2)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折扣进行报价,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折扣,0≤投标折扣,不接受区间报价(如7折~8折),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上浮否则作无效报价。
3)每个包组招1个中标供应商。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包号先后顺序进行评审【评标顺序:1)A包; 2)B包;3)C包;】。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兼中,所有包组的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如投标人已经成为任意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则不再推荐为其他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食用盐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公开招标。
4)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两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招标工作完成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第一个1年期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供货期间实行考核淘汰制,每月考核必须达到优秀,1年期合同到期后,接受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小学供应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达到优秀的经宅梧小学党组会、行政班子会研究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可续签第二个1年期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的,1年到期后则合同解除。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6日 至 2023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小学
地址:13664920686
联系方式: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联系方式:欧阳先生,0750-8810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 话: 0750-88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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