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配送标)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食材供应

2023-08-11 10:30:36    浏览:503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2023-ZFJC016

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编号:XF2023-ZFJC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服务期限:1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项目类别:非通用类(服务)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序 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

服务期限

备注

1

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1项

120万

1年

配送内容主要包括鲜肉(猪肉类、牛肉类等)、大米、食用油、面、禽蛋、海鲜类、蔬菜、水果及调味品等

 

注:1.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等。

4.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者官网备案截图。(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0日  至 2023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者官网备案截图。(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08月10日至2023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1为原件,2、3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

地址: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

联系方式:陈先生 0668—2278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新福五路139号大院名门世家北门9号第三层15号房02室

联系方式:周小姐 0668-3377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668—227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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