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配送标)东莞税务局清溪及谢岗税务分局食材配送

2023-08-24 09:47:54    浏览:450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清溪及谢岗税务分局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盈锋商务中心西区7楼7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B2D02116169112017731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清溪及谢岗税务分局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45.3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清溪及谢岗税务分局2023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1家

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如服务期满后各分局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合同自动终止;或各分局实际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金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按《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编制指南”),该声明函作为投标文件的构成部分;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至 2023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盈锋商务中心西区7楼701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盈锋商务中心西区7楼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3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769-22887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盈锋商务中心西区7楼701室

联系方式:罗先生,0769-21023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0769-2102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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