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配送标)汕头潮阳区税务局2023-2024食材采购

2023-09-04 14:44:11    浏览:438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3年-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XS-2023-07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3年-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年2个月,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5.在该项目服务期内具备有效期内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6.近2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近1年内未有受到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含警告)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7.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至 2023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华鑫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北路134号

联系方式:许小姐/0754-88719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鑫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联系方式:黄工/0754-88782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754-8878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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