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承包标)揭阳揭东区玉湖中学食堂管理服务

2023-09-15 17:56:26    浏览:593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揭阳市揭东区玉湖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X-0903JY-23093C

项目名称:揭阳市揭东区玉湖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服务期

预算金额

揭阳市揭东区玉湖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三年

人民币30万元/年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今(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5)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市揭东区玉湖中学

地址: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玉联村

联系方式:邱先生0663-3413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社区929号七楼702号

联系方式:林小姐0663-820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0663-820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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