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6-2023-00598
项目名称:大岭山公安分局机关食堂、杨屋派出所、连平派出所、大岭山派出所(含刑事侦查大队、马蹄岗警务组)食堂食材配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990,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岭山公安分局机关食堂、杨屋派出所、连平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
合同包预算金额:14,428,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大岭山公安分局机关食堂、杨屋派出所、连平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428,8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若服务期限届满,结算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若服务期限未届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亦自动终止。
合同包2(大岭山派出所食堂(含刑事侦查大队食堂、马蹄岗警务组食堂)食材配送):
合同包预算金额:9,561,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服务 | 大岭山派出所食堂(含刑事侦查大队食堂、马蹄岗警务组食堂)食材配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61,6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若服务期限届满,结算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若服务期限未届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合同亦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采购需求项目概况附件格式);(包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采购需求项目概况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2)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采购需求项目概况附件格式)。(包1)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采购需求项目概况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1)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采购需求项目概况附件格式);(包2)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采购需求项目概况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采购需求项目概况附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岭山公安分局机关食堂、杨屋派出所、连平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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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2(大岭山派出所食堂(含刑事侦查大队食堂、马蹄岗警务组食堂)食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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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岭山公安分局机关食堂、杨屋派出所、连平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大岭山派出所食堂(含刑事侦查大队食堂、马蹄岗警务组食堂)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19日 至 2023年09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大岭山分局
地 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教育路113号
联系方式:0769-83352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联系方式:0769-8883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耀华、杨燕敏
电 话:0769-88839111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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