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WZ2023-213FW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8.70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70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一项。
3.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报结算率的方式进行,结算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限100%,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下一个月的1日生效。有效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信用情况: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投标。只有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2)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处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二楼)。
方式:1.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购买标书联系方式:郭丽敏、0756-3361010、wzzb@zhptc.net)。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扫描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公安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0号
联系方式:高警官 0756-8640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卢明敏 0756-3361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明敏
电 话: 0756-3361075
3秒快捷登录,享免费下载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