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配送标)佛山禅城税务局2023-2026食堂配送服务

2023-09-27 09:42:19    浏览:530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2023-2026年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biddinge.com/aeps/login_bidder.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3GZTP01Z60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2023-2026年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2023-2026年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4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

子包

子包名称

各子包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

服务期限

子包一

区局机关、第二税务分局、石湾税务分局

20790000元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如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每个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人民币6930000元),合同自动终止。

子包二

第一税务分局魁奇路厅、第一税务分局智慧厅

12780000元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如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每个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人民币4260000元),合同自动终止。

子包三

张槎税务所、南庄税务所

7560000元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如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每个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人民币2520000元),合同自动终止。

子包四

祖庙税务分局、张槎四路13号办公点

6870000元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如服务期满,合同自动终止;每个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人民币2290000元),合同自动终止。

注:投标人应对所投标子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同一个供应商可以参加1个或多个子包的投标,但不可以兼中,即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子包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及确定中标供应商时按照各子包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先依次推荐或确定各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再依次推荐或确定各子包的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成为前序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时,不参与后续子包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也不得成为后续子包的中标供应商。已获得前一子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后面的子包将不会通过符合性审查。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

(3)本项目分为四个子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子包中所有相关的标的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或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监督裁决处;

(5)品目名称: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6)本项目采购标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各子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中型企业中标,需按30%的比例分包给小微企业(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4)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3.4.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7.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至 202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biddinge.com/aeps/login_bidder.html)

方式:1) 注册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完善供应商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工作日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注册地址:http://www.biddinge.com/aeps/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2) 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biddinge.com/aeps/login_bidder.html);3) 按照《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说明》(http://www.gztpc.com/content/detail.html)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咨询梁工:18925053631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 农村农业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 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757-83827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020-37816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跟进人员)(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zhangyanting@gztpc.com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电 话:  020-3781628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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