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配送标)中山市东凤镇政府饭堂(含大院、二办)食材配送采购

2023-10-24 11:16:34    浏览:423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中山市东凤镇政府饭堂(含大院、二办)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58-23711B11297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政府饭堂(含大院、二办)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东凤镇政府饭堂(含大院、二办)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5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政府饭堂(含大院、二办)食材配送 2(年) 详见采购文件 9,54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一年一签),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如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2年财务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关键页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东凤镇政府饭堂(含大院、二办)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东凤镇政府饭堂(含大院、二办)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且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盖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2023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投标人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远程开标操作指南(供应商版):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东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  址: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

联系方式:0760-22613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

联系方式:0760-88389863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新坚、宋颖怡

电  话:0760-88389863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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