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DZ-20230112
项目名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饭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3,77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饭堂食材配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43,77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饭堂食材配送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43,778.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预算金额用完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①开标时间当月(含)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按要求填写招标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开标时间当月(含)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出具);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按要求填写招标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①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②按要求填写采购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饭堂食材配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提供对应类别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饭堂食材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扫描件) ;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12号天富科技中心1号楼222室之一(佛山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28号
联系方式:0757-82063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12号天富科技中心1号楼222室之一
联系方式:0757-86771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0757-86771328
佛山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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