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2-2023-06771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及颐康站、长者饭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6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及颐康站、长者饭堂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16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社会服务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及颐康站、长者饭堂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6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以三年为一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周期内一年一签。其中,颐康中心、长者饭堂项目服务期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颐康站项目服务周期为2024年2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每年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统一开展服务评估,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及颐康站、长者饭堂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供应商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响应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至 2023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地 址:黄埔区夏港街道志诚大道303号
联系方式:林小姐 020-82111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
联系方式:020-87554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魏先生
电 话:020-8755403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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