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配送标)饶平县税务局2024-2025年饶平县税务局及各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餐饮配送服务

2023-11-24 10:43:23    浏览:286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2024至2025年度饶平县税务局及各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餐饮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223号新时空大厦8楼公诚咨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5-12-04A-2023-D-E24260

项目名称:2024至2025年度饶平县税务局及各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餐饮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5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招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

(二)招标项目:食品原材料等采购及配送服务工作。

(三)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项目金额:项目预算总金额不超人民币:伍佰陆拾万元整(¥5600000.00),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产生的金额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入围有限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如服务期限届满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预算金额的,则本项目合同履行结束。

(五)配送地点:
1.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食堂;

2.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黄冈税务分局食堂;

3.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钱东税务分局食堂;

4.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汫洲税务分局食堂;

5.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柘林税务分局食堂;

6.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联饶税务分局食堂;

7.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浮山税务分局食堂;

8.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三饶税务分局食堂;

9.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新丰税务分局食堂。

(六)配送范围:包括禽畜类、水产海鲜类、蔬菜类和粮油干货类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 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分包给小微企业(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整体合同金额的60%或以上,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 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223号新时空大厦8楼公诚咨询

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获取的形式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223号新时空大厦8楼公诚咨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汕汾西路北14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0768-7810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223号新时空大厦8楼公诚咨询

联系方式:郑伟鹏0768-326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伟鹏

电 话:  0768-326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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