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802-2021-04644
项目编号:GDHXCG-2021060
项目名称:2022-2023年(两年度)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食堂配送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堂配送供应服务(1)):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两年)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两年) |
采购预算 (元/两年) |
1-1 |
其他服务 |
食堂配送供应服务(1)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3,200,000.00 |
3,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合同包2(食堂配送供应服务(2)):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两年)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两年) |
采购预算 (元/两年) |
2-1 |
其他服务 |
食堂配送供应服务(2)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3,200,000.00 |
3,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合同包3(食堂配送供应服务(3)):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两年)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两年) |
采购预算 (元/两年) |
3-1 |
其他服务 |
食堂配送供应服务(3)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3,200,000.00 |
3,20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1年0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2、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0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0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配送供应服务(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食堂配送供应服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3(食堂配送供应服务(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配送供应服务(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包2(食堂配送供应服务(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包3(食堂配送供应服务(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1、采购项目编号以(项目编号:GDHXCG-2021060)为准。
2、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原件(已和招标文件打包上传,请供应商自行下载打印)。
定制热线:13794936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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