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0-04A-2023-D-E24324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洲头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1.9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1.9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洲头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洲头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内容包括粮油、副食品、冻品、调料、干货、奶类、肉类、冰鲜、禽类、水产、烧腊、蔬菜、水果、连锁品牌快餐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能会增加超出本次招标采购清单的部分产品,采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本项目只接受按本公告规定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1)“诚E招”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1.1”;“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2”。 (2)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即完成投标登记。 (3)如对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八楼2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hengezhao.com)。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洲头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西路8号
联系方式:刘警官 020-84265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联系方式:4006168889-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嘉昕
电 话: 180118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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