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配送标)香洲拱北街道办事处拱北工商大楼和拱北市场监督管理所食材配送服务

2023-12-04 15:17:16    浏览:408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2024年拱北工商大楼和拱北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WZ2023--335FW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2024年拱北工商大楼和拱北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8,25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2024年拱北工商大楼和拱北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8,256.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2024年拱北工商大楼和拱北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58,25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提供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2024年拱北工商大楼和拱北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采购包对应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2024年拱北工商大楼和拱北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3日  2023年12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

5.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

地  址:港昌路123号

联系方式:0756-8309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0756-3361996、3361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泽康

电  话:0756-3361996、336101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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