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承包标)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外包

2023-12-08 16:39:53    浏览:325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五维电子产业园1号门,SOHO电梯63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RZQYB-23010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73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73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保障情况

用餐规模预计

服务工作

人员最低

需求

餐费

服务

时限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

外包采购项目

食堂现有餐厅及厨房场所,成套厨房设备、餐厅设施及配套保障物资

 

早餐约110人;

午餐约110人;

晚餐约30人

5人

(1)工作餐餐费标准:早餐每位6元,

午餐每位22元,晚餐每位22元。

(2)公务接待餐以采

购人下达的餐标为准

1年

备注

大米、电费、水费由采购人负责,燃气费由 供应商负责。

工作日用餐人 数计划

厨师1 人,

帮厨1 人,厨工3 人。

餐费按上述标准按实

计算,餐费包括:油、配料等餐厨所需及易耗品与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在内,不再另计补助。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相关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干促进残症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则应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2023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9)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10)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五维电子产业园1号门,SOHO电梯634

方式:现场登记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说明: 1)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 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同时电子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8楼825号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街3号凯撒工业城2幢8楼825号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拉芳路

联系方式:黄先生 13829596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润正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五维电子产业园1号门,SOHO电梯634

联系方式:谢工 0754-87272635/177259877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  1772598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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