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84-2023-01971
项目名称:鹤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配送采购资格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1,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鹤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配送采购资格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1,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肉类(鲜肉类)、水产类、粮油类、副食品类(杂货、蛋类)蔬果类配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1,6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配送采购资格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配送采购资格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供应商无需到开启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相关政策。
5.本项目各相应采购包的最高折扣率均为100%,投标人投报的各相应采购包的折扣率均不得超过最高折扣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鹤山市桃源镇鹤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750-8230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21号101
联系方式:0750-3503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真强
电 话:0750-3503826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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