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JM-2021-13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期限: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两个年度(暂定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开始服务日期自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但合同为一年一签,只有每次考核不低于80分的的供应商,下一年才能获得续约权,如评分不达标的供应商则由后补中标供应商递补签约或重新招标确定。
(2)服务内容包括: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分3个包组,具体如下:
包组 |
中标人数量 |
年度估算金额 (万元) |
供货期 |
备注 |
A包 肉类(含猪、牛、羊肉、腊肉、家禽、蛋、水产、肉制品等) |
1家 |
220 |
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两个年度(暂定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开始服务日期自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包组内分类货物,具体以采购人实际供货采购清单为准。 |
B包 非肉类(含蔬果、水果、粮、油、粉、面、干货、副食品、乳制品等) |
1家 |
190 |
||
C包 棠下税务分局、荷塘税务分局、杜阮办税点和潮连办公点的全部食材 |
1家 |
140 |
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投标折扣进行报价,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折扣,投标折扣≥0,不接受区间报价(如70%~80%),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上浮否则作无效报价。
2)每个包组招1个中标供应商,即共3个中标供应商。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两个年度(暂定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开始服务日期自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可对最多三个包组进行投标,但投标人在A包和B包中,只能中标一个包组;但A包或B包的中标人允许兼中C包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包号先后顺序进行评审【评标顺序:1)A包; 2)B包;3) C包】。食用盐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公开招标。
3)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包组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各包供应商供货期为两个年度(暂定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开始服务日期自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但合同为一年一签,只有每次考核不低于80分的的供应商,下一年才能获得续约权,如评分不达标的供应商则由后补中标供应商递补签约或重新招标确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 至 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6号5座二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A包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B包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文件规定: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到期的,可提供2015年9月30日以后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C包则需同时满足以上A包和B包的要求,同时提供上述所要求证件;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 11 月 18 日至2021年 11 月 24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6号5座二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 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2 月 10 日10时00分。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12 月 10 日09时30分至2021年 12 月 10 日10时00分。温馨提示:为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和交易对象的健康安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将按照有关防疫规定和要求,对人员进出、交易现场环境等采取防疫管控措施,进场交易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投标单位预留充足的时间到达开标现场办理进场手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东成村14号
联系方式:司徒小姐 ,0750-3886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6号5座二层
联系方式:李先生,0750-3239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750-3239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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